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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企业怎么办理股权转让

发布时间:2023-12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7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北京企业怎么办理股权转让
北京企业怎么办理股权转让

一、北京股权**办理流程


1、由公司的股东会决议,同意税务股权的**;


2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**的协议书;


3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的手续;


4、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;


5、申请预约递交材料。


二、个人股权**所需要的资料


1、股权**合同;


2、股权**双方身份证明;


3、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,需提供具有法定**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


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;


4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;


5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。


被投资企业:


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:


1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、会议纪要等资料。


2、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,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


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《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(A表)》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。


(一)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证明,所需资料:


1、个人股东(发起人)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(一式三份);


2、股权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;


3、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书和章程复印件;


4、新增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
5、镇、街道、开发区工作联系单(一式二份)适用工业企业。


(二)凭涉税证明到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。


(三)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,所需资料:


1、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1份);


2、股权**协议原件和复印件(1份);


3、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(1份);


4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。


三、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要的资料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章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

(一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

(二)公司签署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

(三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

(四)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(由全体股东签署,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;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**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,应当提交**股权的股东就股权**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、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,其他股东未答复的,须提交拟**股东的说明。


(五)股权**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(由**双方签署,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);


(六)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;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;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;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

(七)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

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

(九)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,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,无须提交第四、五项材料。公司变更股东,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,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,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。


四、股权**注意事项


1、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**股权的,由**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,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;股东之间**股权的,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,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。


2、双方签订股权**协议,对**股权的数额、价格、程序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,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。股权**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。


3、在**股权过程中,凡涉及国有资产的,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国有资产评估办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如对国有资产拍卖、**、企业兼并、出售等,都应进行资产评估。股权**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。


4、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**的,根据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企业法》的规定,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**手续。


5、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,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,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,注销原股东名册,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,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。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,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,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。


6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,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。至此,有限责任公司股权**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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